“会员上网价格不低于每小时1.5元,非会员上网价格不低于每小时2元,包时段不低于6元……”5月10日,市区绝大多数网吧都贴出了最低限价通告,一场历时两年的价格争论在85%以上市区网吧主的表决同意下,最终化为一纸行业公约限价通告。
5月11日,开封市娱乐行业协会互联网上网服务分会(简称市网吧协会)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市区目前有180余家网吧,内有上网电脑两万台左右。从2006年年底开始,由于盲目投资、布局不合理等因素,部分网吧开始压低上网价格,个别网吧上网收费甚至只有每小时0.5元,已经远远低于成本价格,致使网吧市场显现恶性竞争,由此引发了不少矛盾。从2006年年底至2008年5月,市网吧协会针对行业价格混乱问题先后召开了7次理事会,数百次小范围沟通会,最终协会内160余家网吧主签字同意支持最低限价,从而形成了本文开头的最低限价公约。该负责人表示,此次通告中的最低限价是市网吧协会倡议的最低限价,并非制定行业价格,本身不具备法律效力,也未对协会成员进行强制执行,仅仅属于行业协会自律公约。
对此,部分对最低限价有争议的网吧通过网上论坛发表了意见:“从网吧经营者立场上来看,最低限价公约很受网吧经营者欢迎。但是,网吧协会行业公约涨价其实是一种违法行为,没有通过正常的市场化手段来运作。”
河南时代律师事务所律师秦天义、李尚明对此表示,即使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认同市网吧协会自定价格,但如果制定的行业价格违反法律规定,相关经营者不必遵守。
5月18日,市网吧协会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确实有部分网吧拒绝执行最低限价,从而造成协会的最低限价自律公约在执行上出现了不少问题,网吧之间的低价竞争仍时有发生。
5月19日,市物价部门有关人士对此表示,网吧上网价格属于市场调节价,上网价格高低是由网吧经营者根据市场需求和自身经营情况自主确定。因此,行业自律价格本身不具备约束力,强制执行将违反有关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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