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644年英国的政治哲学家约翰·密尔顿在其《论出版自由》中所描绘思想市场的概念以来,全世界的思想创造与媒体管制之间就一直处于一种紧张之中。之后,约翰·密尔等许多思想家、哲学家又不断强调自由表达的权利,认为自由表达是人类与生俱来的自然权利。美国大法官霍姆斯认为:“对某种思想是否是真理的最佳检验方法,就是将其置于自由竞争的市场上,让大众决定是否要接受该思想为一真理。”弗里德曼也认为思想市场的情况与经济市场的情况完全类似,任何政府的干预和管制将极大地扼杀它天然的创造力,并认为一个充满创造性的世界必然是一个多元思想自由竞放的世界。众多的思想家,法学家们一方面强调表达的自由,另一方面政治家们则强调思想市场的自由会带来新的社会问题。自由主义政治哲学家们认为,自由和自由表达是人的天赋权利,任何人、任何机构不能以任何理由剥夺。只有在自由表达和表达的自由中人类才能产生更多的智慧,才能使人们在多元声音中增强辨别的能力,况且自由表达也是保障人民利益、监督权力的最好办法。所以,对自由表达的限制会“破坏民主程序,从而导致最大危险的垄断——政府权利垄断”(理查德·波斯纳)。媒体管制论者认为思想市场与经济市场一样有时是失灵的,“在思想的传播与交流中存在着力量的失衡,这正如经济中的力量不均一样。承认后者而否定前者的想法不啻为堂吉诃德式的狂想。思想市场的前提是保障表达的权利提供表达的权利。。但是现代传媒业已经破坏了这一平衡。从现实的角度看待第一修正案,就要求我们必须承认如果自由表达的权利仅凭大众传媒体管理者的宽容才能得以实现,那么它未免有些过于脆弱了。”(杰罗姆·巴伦)。这种思想市场理论的分裂不但强调了自由表达市场自身的局限,还给加强媒体管制、限制表达自由提供了理论借口。尽管多少年来社会的进步使得自由表达逐渐成为可能,自由表达的权利正在回归,但在一些民族国家利用传统媒体自由表达仍是一种奢望。
然而,令约翰·密尔顿和约翰·密尔都不曾想到的是,人类在准备跨入第二个千年的时候有了新的媒体,并在新的世纪得到了意料不及的迅猛发展。可以说,互联网的诞生是上帝送给人类最重要的一份礼物,而对于中国人来说,这份礼物太重要了,像早晨有太阳送来了阳光。然而,饶有兴味的是上帝送给中国人的这份礼物起初是以网吧的形式显现的,时至今日,人们大多时接受这份礼物也是在网吧这个平台上进行的。毫无疑义的是网吧已成了新的媒体,这种媒体形式的一出现就与传统媒体拉开了距离,并拒绝一些传统媒体所带来的同质化影响。由于媒体市场是以资本形式参与竞争的表达平台,所以新媒体的出现必然与传统媒体之间又形成了一种新的紧张。这样一来,网吧作为新媒体的出现不但挑战了媒体的传统管制手段,又刺激了传统媒体的利益反扑,所以必然受到了一种行业和行业之外的双重夹击。比较起来,处于权力管制下的传统媒体已经逐渐萎缩了媒体的表达功能,不但在媒体市场中已经难以生存,在信息传递、报告真相方面也越来越淡出了人们的阅读期待。可以说媒体市场的形成是时代的极大进步,也是一个注意力资源被不断瓜分和重新整合的过程,又是一个话语权力不断再分配的过程。国内传统媒体从过去的两报一刊一台,到今天的报纸、电视、广播、网络、户外、分众等众多媒体的四面开花,使传统的媒体霸权地位已被彻底动摇。这里最大的问题便是传统媒体已无法及时、准确地提供信息资源,不能让人们了解“事件”的全面真相。它的工具理性使它已经离开了媒体的本位,成为体制管制下的失去了鲜活和魅力的金属导管,从而吞没了价值理性。可以说,这是媒体管制论者所达到的登峰造极的辉煌硕果。同时也意味着它自身的生存已经是穷途末路。与此同时的是它的同质化传播。在单一媒体时代这种同质化传播使人们无法挑肥拣瘦,而在人们的需求差异不断多元化的知识经济时代,这种同质化传播已经是事倍功半。虽然表面看来传统媒体的同质化传播是媒体产业化的结果,因为产业的基本逻辑是追求利润。但是从同质化传播的根源上来看,它仍然是由于高度管制所带来的媒体的不自由所结下的恶果,它的泛行政化、官僚化则进一步加速了其命运结束的步伐。这也正是当年默多克所反复告诫的,如果媒体不能完全自由地以市场为导向为人们提供更好的服务,只受制于某种官僚主义对媒体的束缚,那么它的结果只能迫使受众产生新的选择,使之在媒体市场自然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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