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4日,文化部、中央综治办、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教育部、建设部、信息产业部出台《关于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治理,开展文化市场平安建设的意见》,就如何在文化市场领域深化综合治理,开展平安建设,建设和规范文化市场,推动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建设提出意见。全文如下:
关于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治理,开展文化市场平安建设的意见
开展平安建设是中央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大举措。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政法委、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5] 25号)精神,结合文化市场实际,文化部、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公安部、工商总局、教育部、建设部、信息产业部决定在文化市场领域深化综合治理,开展平安建设,建设和规范文化市场,推动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建设。为此,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治理,开展文化市场平安建设的重要意义
文化市场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治理,开展文化市场平安建设,是规范文化市场秩序,保护民族文化创新,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的客观需要;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文化协调发展的现实要求,事关先进文化建设和社会稳定发展大局。
近年来,文化行政部门与有关部门通力合作,实施综合治理,在整顿规范文化市场秩序和促进文化产业健康发展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当前文化市场领域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有些问题还相当突出。网吧接纳未成年人问题备受社会关注;打击侵权盗版、保护知识产权任重道远,非法游商和无证照经营活动较为猖獗;色情淫秽表演活动时有发生;部分娱乐场所经营秩序比较混乱,卖淫嫖娼、赌博、淫秽表演、吸毒贩毒案件多发,场所硬件设施不达标,管理措施不落实,技防、安防设施和专职保安员派驻不到位的问题突出;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安全工作不容忽视;非法音像、网吧、电子游戏厅向城郊结合部和农村地区渗透转移;文化市场整体形势不容乐观,开展平安建设的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地各部门必须充分认识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治理,开展文化市场平安建设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分工负责,协调配合,有效化解文化市场的社会矛盾,平衡各方利益,建立健康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二、采取切实措施,落实文化市场平安建设工作任务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开展文化市场平安建设要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把整顿和规范文化市场经营秩序,加强和规范执法队伍建设,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文化领域知识产权,维护国家文化安全,预防和减少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重大安全事故作为主要工作任务,着眼于从苗头上发现问题、从源头上解决问题,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推进文化市场监管体系建设。重点是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切实加强网吧管理
充分发挥全国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工作协调小组的作用,坚决贯彻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及文化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深化网吧管理工作的通知》(文市发[2005]1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工作的通知》(文市发[2007]10号),以查处网吧违法经营行为和取缔黑网吧为重点,切实整顿和规范网吧市场秩序,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文化部门要严厉查处网吧接纳未成年人等违法经营行为,严格执行网吧处罚量化标准,坚持依法严管重罚;健全违法网吧黑名单制度,强化市场退出机制,推进网吧存量市场结构调整,严格控制网吧总量。工商部门要组织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查处取缔黑网吧;工商、通信管理、公安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强化对互联网接入服务企业和出租屋的管理,彻底根治黑网吧生存的条件和环境。通信管理部门要根据有关部门通报的对违规网吧依法查处情况及相关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名单,依法责令相关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立即终止或暂停其接入服务;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黑网吧及相关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名单,通知并监督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立即终止或暂停其接入服务。公安机关要加强网吧的信息安全、消防安全监管,维护治安秩序,督促网吧和其他公共上网场所落实上网人员实名登记制度和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对工作中发现的黑网吧,及时通报工商、通信管理等部门。教育部门要规范校内上网场所管理,严禁其变相从事网吧经营。要按照中央综治委关于《各有关部门在学校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职责任务》的要求,配合有关部门实施"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切实加强校园特别是中小学校周边文化市场整治,认真排查校园周边文化市场的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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