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延续和完善了文化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深化网吧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文市发200438号)、文化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深化网吧管理工作的通知》(文市发200510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通知》对查处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量化标准做了具体规定,使基层文化行政部门的执法依据更加充分、具体,便于操作。如规定,对2004年10月18日(文市发200438号文件发布实施之日)以来第2次接纳未成年人的网吧,依法责令停业整顿不少于15天并处罚款;第3次接纳未成年人的网吧,依法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对一次接纳3名以上(含3名)未成年人的网吧,依法责令停业整顿不少于15天并处罚款;对一次接纳8名以上(含8名)未成年人或在规定营业时间以外接纳未成年人的网吧,依法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通知》中延续以往规定的内容还有一些,这里不再一一列举。
下一步,文化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指示精神,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抓好《通知》的贯彻落实和监督检查,加大工作力度,及时研究新情况和新问题,努力使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工作取得新成效,切实将网络文化市场建设好、利用好、管理好。(全国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胡锦涛同志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八次集体学习时指出:“我国网络文化的快速发展,为传播信息、学习知识、宣传党的理论和方针政策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也给我国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提出了新的课题。能否积极利用和有效管理互联网,能否真正使互联网成为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新途径、公共文化服务的新平台、人们健康精神文化生活的新空间,关系到社会主义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关系到国家文化信息安全和国家长治久安,关系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全局。”>>>进入详细
“媒介即讯息”、“地球村”、“信息高速公路”、“数字化生存”……这些现在耳熟能详的概念当初被提出时,许多人尚不能理解。但扑面而来的互联网浪潮,使一切质疑不攻自破。技术的力量以前所未有的发展态势改变着这个世界,让人震惊的同时也使我们深思。在互联网信息和网络技术手段充斥于世的今天,我们应当以怎样的视角来认知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的意义?而着手进一步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的切入点又在哪里?>>>进入详细
网络文化资源面临三大问题,一是容易流失;二是论坛文章与博客文章都无法引用,没有书号报刊号的文章就是无家可归的孩子,没有身份户口,受不到社会尊重与承认;三是网络文化作品得不到有效的法律保护。我们现在的博客文化资源多寄生在商业性的网络上,这是市场对文化的一种贡献,但其中也有隐忧,我们知道,商业网站是有一定的生命时间的,网站生生死死中,流失的是网络原创作品,受伤害的是网络作者们,从国家文化角度看,损失的是我们宝贵的新民间文化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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