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分别从政府采购、政府服务、平台建设、财税优惠等方面提出的政策措施都非常明确,直接针对制约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一些要害环节且政策扶持的力度非常大,不难预测,如果这些政策措施得到准确落实,必将对我国电子商务带来很大的促进。而这些政策措施正是政府可以做、应该做且企业无法做到的,与企业自主推进电子商务并不矛盾,反而会为企业创造更有利、更宽松、成本更低廉(尤其是中小企业)的发展环境。这样也就解开了我们在开始部分提出的疑问,同时也可以得出结论:该规划中政府对于自己的定位是明确而准确的。
对于第二点,即重点发展电子商务服务业,尤其是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业,可以说是该规划的一个亮点。如:“积极推进交易服务。紧密结合行业、区域特点,创新交易模式,深度开发和充分利用信息资源,发展面向行业、区域、企业及消费者的第三方交易及相关信息增值服务。探索移动电子商务应用,发展新型服务模式,进一步增强电子商务应用的渗透性。推广电子商务在国际贸易与经济合作中的应用,加强国际贸易电子商务公共服务,更好地利用国内国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强化国际竞争优势。加快发展业务外包服务。扶持基于网络的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现代物流、财务管理等生产经营性业务外包服务,培育在线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技能培训等辅助性业务外包服务。鼓励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整合旅游、教育、文化、培训、保险、医疗保健等服务业资源,提高服务水平,带动传统服务业快速发展。” 类似的表述在该规划中还有很多,给我们的感觉是该规划通篇都在强调充分发展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业,这可以看作是一个很重要的政策信号。
之所以把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提到这么高的位置,我认为主要是出于三个原因:第一,还是我们开头提出的,政府介入电子商务的方式应是恰当的,而推进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业可以实现“四量拨千斤”式的效应和电子商务规范、长远的发展,正是政府最好的一个政策“抓手”;第二,我国的电子商务和企业信息化也发展了十年多的时间了,时至今日,要想使电子商务发展得好的企业更好、发展得不如人意的企业尽快追上来,简单地直接在企业身上下功夫可能已经不会有太明显的效果了,只有发展一个成熟、规范、稳定、强大的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市场,才能实现更有效、更理想的发展;第三,发展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业,包括交易平台、支付平台、物流服务、信用服务、交易信息服务、业务外包、信息技术外包,等等,还会有一个明显的效应,那就是极大地促进中小企业电子商务的发展。中小企业鉴于自身财力、物力、人力的有限,要想快速提高信息化程度、发展电子商务,必须依靠全面、现代化的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业的专业化支持。而只有把占企业总数90%以上的中小企业的电子商务真正激发、推动起来,才可能实现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的战略目标和经常性应用电子商务的中小企业达到中小企业总数的30%的具体目标。
对于第三点,即推动电子商务产品和技术领域的自主和创新,则是该规划强调的另一个重点。如:“紧密结合应用需求,着力解决制约电子商务应用的重大科技问题,重点突破电子商务交易技术、加密与电子认证、在线支付、信用管理、供应链管理、系统集成等关键技术。加大无线射频识别、智能终端等技术与装备的研发力度,发展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装备与软件,推进综合集成应用,加快产业化进程。 加强电子商务创新能力建设。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要积极开展电子商务应用基础研究,提高原始创新能力。集成现有资源与技术力量,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工程化研究开发机制,开展共性关键技术攻关、技术验证与系统集成,加快技术成果应用转化,强化技术咨询和人才培训服务,提高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企业要紧密结合行业特点和应用需求,加强模式创新、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的融合”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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