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网络的文化特性及对文化发展的影响
1、 网络的技术与文化特性
经济技术的发展推动文化的进步。网络文化是随着计算机技术、通信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发展而形成并发展起来的。互联网的文化特性或者说网络文化,是以互联网的技术特性为基础,并在人们的使用中形成的思想、情感、语言、行为方式和价值取向。不仅包括数字化的网络内容,也包括运用网络的目的、方式和效果。
一般认为,互联网具有传播速度快、信息容量大、多媒体化、全球化、开放性、无中心和交互性、即时性、易受攻击等特点。网络的技术特性和应用决定了网络文化环境具有开放民主、自由、平等的特征。从文化的主体角度看,网络的海量信息和即时性,扩展了主体进行文化选择的自由度,网民获得了空前丰富的文化消费机遇和内容,有利于文化的普及(我国低收入网民是网民的主体),有利于新知识、新观念的传播。另一方面因为互联网的隐匿性和虚拟性,使用方便,且能迅速被他人接受,人的创造性被高度激发,网民可以自己提供内容,使得网民不仅是信息资源的消费者,也是信息资源的生产者和提供者。网络文学成为畅销书,如《诛仙》印刷品超过100万册。有的被改编成电视剧、动漫和网络游戏。我国有独立域名的网上论坛50多万个。博客之所以受欢迎,不仅可以留下自我历史记录,更打破了传统媒体的垄断,充分满足网民自由表达和展示个性的需要。播客颠覆了广播电视被动收视的方式,使用户成为创制音、视频信息的主动参与者,同时让用户对视听内容和收视时间有了自由自在的选择,是典型的Web2.0方式。目前,仅国内播客网站就达300余家,播客数量达到数十万人。威客,一个通过互联网解决科学、技术、生活、学习等问题的网民群体,也叫聪明客或智慧客。他们在威客网站上将自己的知识、智慧和经验转化为财富。
从文化内容或精神方面看,网络打破了不同文化的时空限制和国家设置的管制规范,改变了世界的文化地图;以前的明星是由电视制造的,现在最红的电视明星“超级女生”和规模空前的“红楼梦中人”选秀活动是由观众手机投票决定的。最流行的歌曲是网络上创造并由网上首发的。网络改变了民族文化的创造、传播、传承方式,特别是以往文化的单向传递被多向互动所取代,使文化呈现出多元、多样和多变的特点。网络文化往往以主流文化的挑战者面貌出现,消解权威和中心,但是又追求主流文化的地位,形成了文化发展的强烈张力和价值标准的矛盾。网络技术快速发展带动新文化形式的迅速产生和流行,但人们的价值观、道德观的变迁却相对迟缓而稳定,这就产生了技术与文化的脱节或冲突。网络所提供的多元但矛盾的文化反映并适应了当今世界经济、政治多元的现实格局。
但是,网络技术与其他科学技术的发明和应用一样是一把“双刃剑”。由于虚拟条件提供的便利,网络传播中个性化、个人意志的充分表达,也会带来对他人自由的伤害。网络的虚拟性、匿名性使沟通变得更加随意和自由,同时也变得更加危险和不可信赖。许多新的问题,如个人隐私的保护、知识产权的保护、民族文化的发展、信息污染与欺诈、青少年沉迷网络游戏、色情暴力等不良网络信息泛滥、网络“恶搞”挑战道德底线、公共信息安全等,这些问题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与担忧。有时甚至成为社会公共事件。如“网络通缉”现象屡见不鲜。2006年2月26日,一个名为“碎玻璃渣子”的网民在网上贴出一只小猫被一女子用高跟鞋踩死的图片后,引起网民极大愤慨,一些网民发出“宇宙A级通缉令”,寻找虐杀小猫的“凶手”,导致该女子私人信息暴露,被迫离职搬家;同年4月13日,一男子在网上发帖,声称妻子跟网友“铜须”发生了一夜情。一些网友出于义愤,通过各种途径查到“铜须”的身份,并将其隐私公之于众。有的还造成现实中的围堵和威胁。有的成为社会热点问题,如未成年人进入网吧和玩网络游戏问题。青少年学生网民占网民总数的三分之一,达5800万人,平均每周上网11.6小时。其中16.6%超过20小时。几年来公民对违法和不良网络信息的举报多达423万件。如何规范人们的网上行为,建设一个技术支撑而不是完全受技术控制的网络,既需要技术的进步,也需要法律和道德的解决方法,更需要新的文化价值观。只有文化才能给技术指明正确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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