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原理告诉我们,市场是由某种物品或劳务的一群买者与卖者组成的。买者作为一个群体决定了一种物品或劳务的需求,而卖者作为一个群体决定了一种物品或劳务的供给。当供给大于需求时,价格下降,部分卖者由于无利可图便会退出市场,从而减少了供给。当需求大于供给时,价格上升,高额利润会吸引更多的商家拥进市场来增加供给,满足需求。供给与需求在价格的作用下会达到平衡状态——均衡——资源的最有效配置,也就是市场上的每一个人都得到了满足:买者买到了他想买的所有东西,而卖者卖出了他想卖的所有东西。
在网吧市场上,买者即消费者,是想上网的人——网民;卖者是提供网吧场所和服务的经营者。他们能达到均衡吗?我们来分析一下。现在,社会已进入一个网络经济时代。网络凭借着它的快捷、方便,已成为我们工作、学习、交流的重要工具。网络的蓬勃发展是网吧市场形成的土壤。而全国1.6亿网民则是一支庞大的消费队伍。而且,网吧不仅提供了一个了解外部世界、增加知识、开阔思路的场所,还创造了一种新的享受。所有这些,都为网吧市场创造了强大的需求力量。
在我国10年多的网吧发展史中,2002年绝对是个转折点,2002年以前的网吧经过短暂的初步发展期后迅速进入高速繁荣期,而2002年以后,由于政策以及市场的残酷竞争等原因所致,网吧的发展迅速跌入了低谷期即冰冻期,07年初的14部联合文件又让网吧陷入自由发展的等待期中。在网吧进入冰冻期后,全国各地的网吧业主、网吧行业协会以及所有关心网吧发展的人士都在商讨网吧发展之良策,其中,既有网吧业主维权的自救行动,也有积极探索网吧赢利模式的商业运作,但是所有这些努力都鲜有成功的先例,反而是失败者居多。在这个过程中,有人开始怀疑网吧已经从2002年之前的朝阳产业迅速沦落为现在的夕阳产业,对网吧的前途开始失去信心。 此时,我们认为不是简单地探索赢利模式的问题,而必须对网吧有新的认识,从新的途径来剖析网吧产业,所以首先必须对网吧有着准确的定位。在我国,近几年经济学界和网络界盛行用新经济的观点来分析新的经济现象,因此我们认为,对于处于困境中的网吧有必要从新经济的角度对它进行认识和解剖,重振大家尤其是网吧业主经营网吧的信心,并借此重塑网吧在政府心目中的形象,为网吧赢得更广阔的政策空间。 解决问题的出路
02年以后,国家对网吧行业采取管制的态度。但是管制最终形成的显然也不是一种合理的局面。一个接下来的问题是:我们能否避免这种管制。毕竟,网吧的安全隐患、未成年人沉溺网吧等问题都是现实存在的。如果不能对这些问题做出回应,我们所倡导的依法行政恐怕也难以获得民众的支持。这也正是在中国建设法治所面临的两难境地,正如周汉华研究员所言:“在缺少法治传统的国度里追求实质法治,得到的可能是一种非法之治;在渴望腾飞的环境中谋求形式法治,可能永远也找不到权威的根基。”因此,只有在存在替代性的解决方案的情况下,对网吧管制批评才能获得坚实的基础。
1、有规划地放开网吧市场:既然“堵”不是办法,那就“放”。如何放开网吧市场成为重点。一是取消入门标准标准定的太高容易产生垄断,只要符合要求的都要予以批准,以免把对行业利人排除在外。二是简化审批手续的复杂性。三准入制度化、公开化,减少暗箱操作带来的不正当竞争。市场需求是资源配置的有效方式。只要让网吧经营者成为独立的自负盈亏、自主经营的市场主体,就能充分利用竞争机制、价格杠杆,使网吧企业不断更新设备、改善安全设施、加强管理、提高服务来满足广大网民的需要。这样不仅有效率,而且可以减少政府的管理成本。同时,大批地下黑网吧也会走上地面,合法经营,从而增加政府的税收收入。当然,由于网吧行业的特殊性,政府对网吧的经营活动仍要进行有效的监管。要对网吧的场所位置、消防设施、以及网上内容进行必要的要求,以最大可能地消除其负外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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