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段时间,随着媒体对各地网吧负面影响的报道,社会舆论掀起一片讨伐之声,网吧如同“过街老鼠”遭人喊打,监管部门更强有力的管制也随之而来。权力部门对网吧一些不良现象的合理监管是必需的,然而限制过度必然会形成影响网吧产业发展的桎梏,最终也不合信息时代的要求。如此,如何理清这一临界点,从而构建对网吧合理的话语体系?笔者认为关键在于重新认识网吧在当今社会条件下的定位。
在信息时代的今天,信息传播的速度、广度以及深度都在发生着日新月异的变化。在各种信息传播过程中,作为时代的特殊产物——网吧日趋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暂且不谈在网吧可以听歌、看电影等基本的娱乐功能,其在提供信息服务的功能方面释放的能量是无可估量的,潜力也是巨大的。据报载,当前中国计算机的数量与网民(会用计算机上网)的数量已严重失调,每台计算机承载着达2.5—3个网民,已不堪重负。经济条件差的社会群体如农民工、学生等除了网吧别无选择,可以想象如果不是因为网吧会有多少人被信息孤立。从这一角度上讲,在中国未来互联网产业发展的大潮流中,网吧在信息技术扩散上不应该限制,而应该有力引导、鼓励其健康发展。
网吧在现实生活所带来的便利是有目共睹的,其兴起和发展,促进了电脑、网络知识的普及,直接推进了信息化进程,培育了互联网市场,任何其负面的影响都不会掩盖其优点。在印度,一个三分之一人口还生活在贫困线以下的国家,对网吧的定位大大出乎国人的意料,他们认为大力发展网吧网亭是普及互联网一种较好的途径,并推出了在全国各大、中、小城市以及农村大力发展网吧网亭的计划;印度最大的互联网私人服务公司——萨特耶姆计算机公司计划出资或与IBM等公司合作在全国15座城市新建1000家网吧。可见,要对网吧进行限制还是支持一定对网吧有正确的定位。
或许有人会指责网吧使一些未成年人沉迷于游戏、暴力、赌博……造成对未成年人成长的身心危害,有损社会公德。的确,在一些地区会有这些令人惋惜的现象出现,但是我们不能因网吧的危害而否定其存在的合理性和必然性,我们应该知道:网吧是开放的产物,是随着全球化、信息化的大潮,在中国应运而生的,就像VCD、DVD一样是产生于市场经济条件下群众的一种自然而然的选择,其生命力从本质上来说是来自市场经济。市场当然不是万能的,这只“无形的手”失灵会带来许多负面的作用。在这里,我们应该注重发挥另一只看得见手的作用,比如加强宏观面上的调控、规范网吧运营的市场秩序,在遵循网吧产业发展规律的基础上施加力量。
当然,作为一种发展潜力很大、生命力很强的新事物,对网吧进行管理是必需的。在监控过程中,我们需要冷静思考,特别是要在改革开放这一背景下,使我们的政策符合实际,不能头脑发热,矫枉过正。权力部门的调控防止出现权力寻租的漏洞,重在营造网吧业运营的整体环境,尽量减少直接参与分配资源与不必要的行政审批。如果我们把网吧这项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的事业,搞成了官商经营,恐怕就非政策的初衷所在了。再者,应注重加强教育的作用,一方面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网民的教育,提倡文明上网,提高他们抵御诱惑的能力,另一方面加大网吧业主培训和管理力度,开展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教育,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遵纪守法的自律意思。
总之,网吧行业是信息产业中的一个重要行业,并不是一般的娱乐场所,因此对待网吧业的发展不能用僵化的思维、“一棍子打死”,让我们共同期待网吧业更加宽松环境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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