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对别人的文章写一下我的看法。这回的思考是建立在威客站点已经有很多人参与,自身已经解决温饱求发展的前提之下的。还是那句话:有不妥的地方,千千万万的要给我指出来,免得我执迷不悟,躲网线那头傻乐。先在这里谢过各位了:)。
言归正传,个人觉得威客平台的支付体系搭建不是问题,淘宝,AMAZON,EBAY的模式都是可行的,我们完全可以拿来套用。对于刘锋提到的软件产品前期的展示方式其实也有好的解决方式,比方提供一个试用产品,可以加上一些相关的限制或者其他辅助功能上的欠缺,这些都是可行的也是现在正在进行中的一种方式。威客发展的主要问题还是来自于舞弊和抄袭剽窃。这个话题又是一个沉重的话题,呵呵~~~鉴于上一篇太沉重,以及我下面要提出的大不违的想法,我们还是先戏说我的意见轻松一下,然后再正说我的理由:)
个人觉得威客平台上的这个问题和足球场上的比赛犯规是一样的,是不可能彻底解决。如果彻底了,那天下就大乱了,试想一个没有错误,没有弊端的社会是个什么样的社会?完全没了生机!我们至少要为我们老的时候晒着太阳扯淡留点话题吧。当然也不能说完全不管,完全失控的状态带来的就是人类的末日了。主要看怎么管,如何管?从哪方面干预,往哪方面引领?
球场上那么多的镜头,眼睛外加一个场内裁判,两个边裁;这么多生物的,机械的监视器紧盯着的情况下,各位大牌球星们并没有停止小动作,玩小心眼?被抓住了耸耸肩,假模假样的争辩几句,其后该犯规时照样犯,一点都不含糊。什么叫合理冲撞?就是合理耍赖。你信不信,教练和球迷也许还觉得他有头脑有智慧。如果没被抓住,你看一个个在裁判背后挤眉弄眼,小得意一把。更有些犯规是人所共见的,裁判偏偏不吹,告诉你说要保持整场比赛的完整性——这样的例子我就不列举了,要不成了聊球了:P——所以,建议大家不要死盯着一点而忘了大局,更何况以现有的条件而言,根本就是解决不了。下面就三个角度来探讨一下:
1. 法律解决:
这是我们一般人都会想到的,但说实话,现阶段我不看好。先从责任划分来说,甲抄了乙的东西卖给了一个企业,那么甲肯定是告乙了。我们从诉讼成本的角度来探讨一下:
首先法院要收取诉讼费,这笔费用到时候会由败诉方承担,咱们就不算在成本里了。下来是律师费,一般这样的案子都不会上到刑事案,都是民事,基本上是要求赔偿,那么律师是按你的要求赔偿的金额标的来收取律师费的,这个你自己要负担。然后按照国家的现行的制度,采用的是就被告原则来进行审理(我非法律专业毕业,用词不准请见谅,能看懂为原则,先),也就是说被告在那里你就到哪去告他,所以本地还好说,外地的话那就麻烦大了,你自己可以不到庭,律师要去吧,这个路费还有其他的出差费铁得你掏,这还不加时间和精力的耗费,如果按现在看到的标价来看的话,试问有几个会为这不到1000元的事去告法院?两个没名气的人互告折腾,能换来什么?要我,还不如和他找地方单挑来的解气。那么改告企业试试?对不起,你这叫无理取闹。谁能证明这是你的作品?所以一句话又把你踢回到先搞定乙再说的境界。网站你就更不要想了,每个网站都有免责公告,再说它不是权力机构,本身也不承担这个责任,他该尽的是提供证据的责任。有人问了,那要是钱很多呢?比方说我那篇文章里的那个连接里就有20多万的竞价。同志哥,给你个忠告:中国的诉讼成本是很高地。如果单从经济利益角度的话,我劝你算了;如果是为了其他利益的话,您可以适当考虑一下。不是我没有维权意识,我是觉得凡事要有个成本核算,大多数的时候作为个体你争到的可能比你失去的要少得多——你叫自行车碰了没人会关注,你也划不来去法院,但是你叫宝马挂了那就不一样了,这个道理不用我说了吧。
2. 技术解决:
说到这个各位业内人士就有话说了,肯定想法多多,实话我也想到很多,也曾经自个臭**了半天,但静下心来想想,如果技术是人想出来的,那么永远堵不住同样是人想出来的舞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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