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学校作为教育未成年人的主体,有的管理不严,导致学生上课或自习时间,住校学生利用晚上时间擅自离校到网吧上网;有的学校发现学生进网吧则是采取批评、写检讨书、打电话给家长的简单方法;有的学校没有尽力创造条件、建立或免费开放校园网、局域网等“校园绿色网吧”;还有的学校计算机室、图书馆、电子阅览室等教育资源未向学生开放,没有为学生创造良好的绿色上网场所,不能满足学生在网上查找资料、学习知识、讨论交流等需求。
五是监管范围大,执法力量薄弱,装备不足。目前,全市文化专职执法人员仅21人,担负着全市2000多家文化经营单位的监管任务以及“扫黄打非”等工作,这大市场与小队伍存在明显的反差,而且由于经费短缺导致执法设施、设备简陋,难以快捷获取视、听类资料的直接证据。在监管范围大、执法力量薄弱、装备不足的情况下,做好繁重的监管任务显得有些力不从心。
六是履行职责不实。从现行的规定看,文化、工商、公安、消防、电信等部门都有分工,如文化管日常、公安管治安、消防管安全、电信管网络。但实际执行中,往往出现部门脱节、重复管理和执法死角等问题。在我市近两年开展的专项整治行动中,就发现为数不少的网吧无证无照经营;有些网吧消防设施破旧,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问题;有些违规网吧在停业整顿期间还能继续接通宽带营业。由于部门管理存在漏洞,导致违规网吧有机可乘、有缝可钻。
三、杜绝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对策措施
立足我市现状,在认真分析研究网吧接纳未成年人的现状和原因后,提出以下对策措施:
(一)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
针对未成年人的性格特点和对网络知识的需求:一是设立青少年上网场所。根据十四部委的有关规定,学校、文化馆(站)、图书馆、青少年宫等青少年活动场所应设立电子阅览室,并在具备条件的营利性网吧开通绿色专区为青少年提供上网场所。这些上网场所属于公益性质,不以营利为目的,实行免费或优惠开放,需收费的将按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有关规定执行;二是加强青少年的上网辅导。
公益性上网场所要通过安排专业人员、招募志愿者、教师、家长参与等方式,建立专兼结合的辅导员队伍,帮助青少年正确了解互联网,辨别网络内容,杜绝黄色、暴力以及含有不健康内容的网站对青少年身心的不良影响,尤其是要注意培养他们抵御不良信息的自觉性,引导青少年文明健康上网;三是注重青少年的心理教育。青少年自制力差,很容易上网成瘾。网络成瘾的原因是心理上的,需要构建社会的心理救助体系,如各媒体宣传普及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知识,开设青少年“上网成瘾”的心理咨询热线;学校定期聘请专业心理工作者进行咨询指导等,共同帮助青少年戒除网瘾,走出对网络的依赖。
(二)构建齐抓共管的社会体系。
杜绝未成年人进入网吧上网是个复杂的社会工程,必须构建一个家庭、学校、社会共同参与的三位一体的监管体系。一要发挥家庭的引导作用。在杜绝未成年人上网问题上,家庭的作用不可替代。家长要强化自身的认识,正确看待互联网的传播和应用,掌握电脑基本知识,学会怎样屏蔽网上不健康的内容,引导小孩健康上网。要注重培养小孩自主能力,鼓励他们自主安排有益的课外活动,为他们创造宽松的成长环境。
要加强与老师的沟通配合,了解小孩在学校的情况,避免以简单的方式干涉孩子上网,真正尽到第一监护人的职责;二要发挥学校的管理教育作用。教育部门要与文化部门联系配合,借鉴湖南省怀化市的管理模式,与城区各中小学签订责任状,再由学生与班主任签订责任状,强化对学生进网吧的管理。
采取有力措施,严防学生逃学、旷课和晚上外出上网吧,一经发现学生进网吧,取消学校和班主任的评优评先资格,造成上网事故的或者影响较大的,要追究校领导和班主任责任,直至调离原岗位。学校要充分发挥教育的主渠道作用,可以利用主题班会、座谈会和讨论会等形式向学生宣传进入网吧的弊端,组织学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使未成年人懂得进入网吧是违法违规的行为;可以通过家访、家长会等形式提高家长对孩子进入网吧危害性的认识,督促家长切实担负起监护人应尽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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