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强审计监督重在规范的落实
说到底,不论是行业自律性组织还是第三方认证,也不论是行业自律,还是与第三方认证相结合,其最主要的目的是要切实地使用户受益,使组织成员获利,使得网络广告的事业得到健康的发展。所以,不论是网络广告行业自律性组织策略和各个成员的政策以及第三方发放的认证标志,都只是一个形式问题,最主要的是使所有的主体对自己的行为都能讲的清楚,都能按其所承诺的去做,都能为其声明做出积极地努力。谁承而不兑、言而不行,责任就要落到谁的头上。所以要加强审计与监督,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发现所存在的问题,才能清楚地知道做出承诺和声明的主体,有没有切实地履行;也只有这样也才能有追究违约者的责任;也只有追究了违约者的责任,行业自律性组织和第三方认证机构的作用才能体现出来。
(二)网络广告中介机构地位的确立
网络广告的中介机构,顾名思义是中介组织的一种形式,在内容上是以提供信息服务为主。有关网络广告中介机构地位的确立问题,本文认为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关于网络广告中介机构的职能
与政府的行政管理职能彻底分离。这是我国过渡期必须要解决的问题,否则,无法保证这一组织的中介性质,其作用当然无法发挥。中介组织是以赢利为目的的。我们要尊重市场规律与价值规律。这一点绝对不容忽视。否则会犯一些原则性的错误。
2.要有利于集约化
(1)随着时间的推移,新经济进一步发展,网络规范制度的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网络会使企业产生大规范的集中。导致这一结果有三个方面的主要原因:一是,利润的动力驱使许多客户关系型行业在网络环境中出现;二是上升的利润往往会产生集约化很高的企业;三是,不同类型的企业在能力与资源上会得到互补。
(2)上述这三个方面的原因,决定着网络中介组织的并不是孤立存在的,可能与其他类型的中介服务联合在一起,或是利用其他的服务平台将网络广告的认证服务、监测服务作为一项内容来发展。所以在确立其地位时,要兼顾其他的因素,要兼顾其他服务内容的可得利益与长远发展。
(3)需要说明的是这类组织的本质属性是以赢利有目的,本文只所以称其为中介组织,是因为它在获得利润或报酬的同时,在客观上产生了对网络广告客观评估,一定程度上平衡了网络广告各行为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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