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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我是一位出版人,有时经常会收到根据网络游戏改编的小说或游戏功略类的稿件,有些小说背景和主要线索是根据某个网络游戏来编著的,小说的题目也是根据游戏定的。当然,游戏是固定的,情节肯定有变化,不同的人感受不同的。我想请问律师,向这样的情况是否应该得到该游戏网站的认可?如果不的话,会造成侵权吗?谢谢!
回答:作品的构成要件就是原创性和可以有形复制,如果小说是根据游戏作品改编的,则需要经过游戏制作人的同意,并支付相应的报酬。因为游戏作品是一种作品,制作人享受著作权,但是著作权保护的是形式,因此假如小说具有原创性,则不需要游戏著作权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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