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可否认,网吧为社会管理带来了些许压力,和一切其他新生事物一样。作为一个产业,仅有10年历史的网吧产业实在是太年轻了,年轻得难以承担太多的负荷和社会责任感。然而,任何事物的发展都如托尔斯泰描述的战争一般,一旦上了轨道,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笔者相信,当第一家网吧面世时,没人会想到网吧现如今的发展程度、速度和规模。同样,也没人意识到网吧会带来一系列的负面因素。
问题来了,当然需要考虑解决。对此,网吧管理部门在政策上开始规范,从互联网内容管理、网吧设立的审批,到网吧软硬件设施标准的提出,从限制未成年人进网吧、上网实名制,到网络防沉迷,从校园周围200米内不得开设网吧、网吧牌照限制,到不得通宵营业;媒体也在跟着起哄。2000年,2000年前后,《光明日报》上刊载的一篇名为“电脑游戏是瞄准孩子的‘电子海洛因’”的文章,将中国网吧产业推入了第一波发展低潮;此后,关于“蓝极速网吧纵火”、打架斗殴,甚至杀人等负面事件一次又一次出现在各种各样的媒体上,将网吧钉在了耻辱柱上。而关于网吧对青少年影响的报到,更是将网吧放到了舆论的对立面。
这些都解决不了问题,于是乎,更为严厉的措施,更为决绝的举措出现了。前不久,在山西省方山县县城,所有网吧都被管理部门取缔了,县城内没有一家营业网吧。之所以出现这种现象,是因为该县网吧经历多次整顿严打,却没有取得显著的效果,被取缔的7家网吧中,5家证件不全,另外2家则没有任何合法手续。而在相关检查中,未成年人上网问题也始终没有得到解决,直到最后取缔网吧时,网吧内坐着的绝大部分依然是青少年学生和未成年人。消息已经传出,媒体大哗,这实在是国内外网吧史上的奇闻轶事。
然而,事情并没有完。近日,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分组会议的发言中,部分委员表示支持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的实施,更是有人提出:步子走得更大一点,若想从根本上杜绝未成年人进入网吧,只能取消营业性网吧。在他们看来,这些网吧的管理者为了赚钱,专门引诱未成年人来上网,而且,对于反沉迷软件,当着执法人员的面安装之后,“执法人员一转身,他们就直接给卸载了”,“没法控制,所以要坚决取缔。”
这是典型的因噎废食的做法。事实上,网游在国外不少国家都已经成为文化产业的一部分,甚至是非常活跃和具有潜力的一部分。同时,互联网作为知识经济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是当今社会经济发展的动力之一,也是人们进行交往的必要工具之一。作为经济欠发达的中国来说,很大一部分人群还得靠网吧实现上网,从而得以与国际、甚至是有钱人的生活方式接轨。如果没有了网吧,农村的数十亿人口,城市中的贫民,将只能远离互联网,被排斥在现代生活氛围之外,这显然是一种极大的不公平,由机会不均等带来的最大的不公平。在去年年底召开的北京市财政工作会议上,市财政局局长吴世雄在对明年全市财政工作进行部署时表示,包括网络游戏产业在内的6个行业将得到重点扶持,并将投资5亿元专项基金,建设一批包括网络游戏等在内的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园区。这应该算是对网游、网吧的正面支持。就我国目前的现状来看,网吧和网游产业的地位尚未明朗,有的地方将其看作是经济发展的支柱,有的地方却将其贬得一无是处,认为是它们毁了我们的下一代接班人。北京应该是前者的典型,方山县则是后者的典型。前不久,中华全国体育总会颁布《全国电子竞技竞赛管理办法》等五大管理规定,以规范全国电子竞技运动竞赛秩序。文中最引人关注的一条规定是,参加正式电子竞技比赛的运动员的年龄限制为18岁以上。这其实同样是一众因噎废食的表现。
在人大常委会上,有委员表示:发达国家没有这么多营业性网吧,而我国存在的大量营业性网吧,因为管理和经营很不规范,已经形成了严重的社会问题。“国家治理网吧所投入的人力和财力,要远远高于全国城乡网吧所创造的私人利润的总和。公安、工商、家庭都在付出代价,可是年轻人还是学坏了,没法挽回,我主张取消”。据此,许嘉璐副委员长建议,由政府出钱收购网吧老板的电脑,并补偿他们,电脑送给学校、社区和村里,交给办公室、居委会和村委会,那些家里没电脑的孩子,可以选择到这些地方免费上网。但在笔者看来,绝对不能作这种简单的对比,因为我们是发展中国家,而人家是发达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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