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3月1日生效的国务院颁布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条将娱乐场所定义为:以营利为目的,并向公众开放、消费者自娱自乐的歌舞、游艺等场所。如果说这个法条对娱乐场所的定义还比较抽象的话,那么前不久国务院法制办有关负责人就《条例》的相关问题答记者问时说的就很清楚了: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宾馆、饭店、酒吧、茶吧、咖啡厅、洗浴、按摩、网吧等场所,不属于本条例调整的范围。如果说在这之前对网吧属何种行业还有所模糊的话,那么自《条例》颁布后,就应当十分清楚了:网吧不属娱乐行业。
但奇怪的是,有的地方的税务部门置国务院的《条例》于不顾,于2006年3月以后突然将网吧按娱乐行业对待,按20%税率征收高额营业税。2006年5月初,我应山东沂水县网吧协会之邀,赴沂水县代理该县20多个网吧与县地税局的税务争议案。到达沂水后,我了解到,该县地税局在2006年年初即向网吧下达了全年的“定额核定通知书”,每月纳税额根据网吧规模大小在三五百元不等。到了2006年4月,地税局突然向全体网吧下达了新的“定额核定通知书”,将营业税改为按娱乐行业20%税率征税,每月纳税额一下子增长了300%以上,有的甚至达到了500%。有的网吧业主说:国家的GDP一年的增长也不过8%左右,我们的纳税额凭什么一下增长这么多?业主们到县地税局去要个说法,结果该县地税局领导说的很简单:我们收税是按照财政部和国税总局的文件规定,你们交不上税可以关门吗。一句话噎的业主们说不出话来。
我根据以上情况起草了“行政复议申请书”,内容比较简明,一共写了三条复议请求:1、撤销2006年四月下达的“定额核定通知书”。2、确认2006年1月下达的“定额核定通知书”合法有效。3、返还多收的税款。在“事实和理由”方面,我根据国务院的《条例》和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对《条例》的解释,指出对网吧按娱乐业对待适用20%税率不符合国务院《条例》的规定。行政复议申请书写好后,沂水网吧协会复印了几十份发了下去,让各网吧业主填写,准备汇总后到临沂市地税局集体提起行政复议。
没想到的是,戏剧性的事件发生了。据后来我们分析,可能是个别胆小怕事的业主把“行政复议申请书”给地税局的人看过了,而这份复议申请书激怒了地税局。结果,还没等我们把“行政复议申请书”收上来,各网吧又接到了新的“定额核定通知书”。该“定额核定通知书”把网吧的月纳税额在原本已增长300%到500%的基础上又翻了一番!其中有个网吧原来的月纳税额不过300多元,可按最新的“定额核定通知书”,竟然达到了3000元,是原来纳税额的10倍!
业主们也被这个新情况激怒了。针对新出现的情况,我重新起草了“行政复议申请书”,其中“复议请求”增加到了7条,新增加的复议请求是:1、确认被申请人对申请人按娱乐业20%税率征税不合法。2、确认被申请人不顾法律规定,不顾被申请人经营实际在不足一个月的时间内两次增税的具体行政行为系滥用职权的行政乱作为,并对被申请人实施行政问责。3、撤销被申请人最新下达的“定额核定通知书”。……
考虑到上次行政复议申请书“泄密”事件,新的复议申请书打印好后没有象上次一样发下去,而是要求业主们将所需材料报上来,由协会统一填写。之后,我因要参加平原乐园网吧的听证会,随即匆匆返回了济南。
回到济南后,我在网上一直与沂水网吧协会保持着密切的联系。在此期间,沂水网吧协会还向县委有关领导反映了此事,递交了我所写的“行政复议申请书”。因为形成了集体事件,引起了县委县府的重视。这起税务争议案最终得以圆满解决,是与沂水县委且府坚持依法行政分不开的。2006年6月5日,终于传来了好消息:县地税局与网吧协会经过友好协商,最终决定按服务行业5%的税率向网吧征税。实际纳税额按网吧规模大小从三百到八百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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