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阿伟穷尽了自己的全部力量,四处找人,上下打点,疏通关系。可折腾来折腾去,只得到一句话:这网吧不是你的,这事和你没关系。阿伟就是在这时和我取得联系的,我听了全部情况之后,也感到莫明其妙。因为从法律角度看,这是个极简单的案子,一个网吧是谁的,是由证照来决定的,即是由行政机关颁发的书面文件来决定的。工商局非说网吧不是阿伟的,那这个网吧是谁的呢?是徐德田的?也不对啊,工商局的人不是说是徐德田“借证经营”吗?借的谁的?借的阿伟的。那么,就算是借证这个事成立,这网吧不也是阿伟的? 这些逻辑关系在我头脑里绕来绕去,把我也绕糊涂了。我对阿伟说,这事太荒唐了,这样吧,我给你写个申诉材料,你去找一下局长,争取协商解决。协商解决,对双方都好,是双赢。双方的损失都小。根据我的经验,我觉得工商局是可以接受的。因为自今年以来,我用协商的方式解决了巨野县网吧与县公安局之间的行政处罚纠纷、沂水县网吧与县地税局之间的税务争议纠纷,还包括同是莒南县的公安局与网吧的行政管理纠纷,这几起纠纷都解决的非常之好,实现了双赢,皆大欢喜。再说了,中央现在提出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公平正义民主法制,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在此大背景下,阿伟网吧的这点小事难道比那些群体性事件还难搞定?
我的材料主要写了该网吧的来龙去脉,说明这个网吧确实是阿伟的,其相关手续正在依法办理变更的过程中。贵局查处阿伟网吧的作法欠妥当,应当马上纠正。提出的具体要求是:马上返还被非法扣押的全部电脑设备,赔偿损失。最后,还加了一句:否则,本企业将保留诉讼的权利。后来我想,是不是最后这句话起到了画龙点晴的作用,激怒了县工商局?堂常县工商局无法容忍一个小小的网吧业主挑战其权力?总之,这封申诉材料递交后,事情仍然没有任何转机。县工商局甚至对阿伟说:这网吧不是你的,你来这干吗?你愿上哪告上哪告!山穷水尽的阿伟实在是无计可施了,在与我商量后,决定依法维权,就此事起诉莒南县工商局。
我的起诉状写的比较简明,诉讼请求有三项:1确认被告2006年7月27日扣押原告18台电脑主机、1台交换机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2、返还原告被非法扣押的全部电脑设备。3、赔偿原告被扣押期间的经济损失,并赔礼道歉。事实和理由部分主要写了当天的经过,并针对被告的扣押单上所写的案由为“无照经营”指出原告网吧并非无照经营,而是证照俱全。对于被告违法法律法规的行为,主要指出被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国务院十部委<关于控制对企业经济检查的规定>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 >第十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立案的过程比较顺利。立案庭的法官看了诉状及材料,马上决定立案,仅是让阿伟去刻了一枚公章。2006年8月14日,阿伟交上了诉讼费400元,拿到了9月1日开庭的传票,马上用手机短信告知我这一消息。
这样一起闻所未闻荒唐无比的非法行政扣押案就这样进入了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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