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吧规模与行业现状 国内网吧业经过十年发展,从规模上已初具行业特征:全国网吧总量约12万家,电脑终端超过1000万台,日接纳网民4000万,占全国网民总数的三分之一,从业人员100万,网吧已经逐步演变为老百姓最低廉的触网娱乐消费场所,同是也是网络经济与动漫游戏网络文化产业的重组成部分,在填补社会隐性数字鸿沟、推动网络“扫盲”、增强国家信息化软实力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为何要引入连锁业态? 近几年,网吧暴露出种种社会负面弊端,如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经营管理模式守旧,场所内治安环境混乱;网络内容管理滞后等。这些负面现象形成的根源在于国内网吧中小单体经营过于分散,无法形成合力,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不高,业主们持续经营意识不浓,除简单收取上网机时费外,未形成多元化、可持续的赢利模式,产业链未形成,产业、金融资本不愿介入,无法做大做强,为扭转旧有格局,提升产业,减轻政府管理成本,文化部以《通知》形式掀起了全国网吧连锁序幕。(2003年4月22日文化部发布《关于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连锁经营管理的通知》(文市发[2003]15号,以下简称《通知》) 15号文三年实践成败总结 《通知》确立了网吧连锁经营基本规范,即“六个统一”,描述了直营连锁和特许连锁两种网吧连锁组织形式,建立了以行政许可确认网吧连锁经营市场准入资格的审批方式,并确定由文化部和省级文化行政部门分别负责审批全国性和全省性网吧连锁企业。同时为了保障连锁网吧发展空间,《通知》规定在城市和有条件的农村地区停止审批非连锁经营网吧。 随后,按照“10+3”策略,文化部先后审批了10家“国字号”连锁,各省文化行政部门也都先后审批3家省级连锁网吧。经过三年发展,连锁业态在摸索中潜行,取得了一定成果,主要体现在:1、积极引导产业资本、银行金融资本进入网吧行业。2、网吧业软硬环境、管理、服务、理念、从业者素养等方面都得到较大提升,整个行业的社会形象逐渐被公众接受、理解。3、连锁化促进了网吧经营模式的转型,为网吧市场的进一步细分提供了空间与契机。4、在国内一二级大中城市,连锁已经占据网吧市场的主流,行业形象与榜样作用持续发挥。5、产业链逐渐形成,网吧尤其是连锁网吧在整个IT产业链发挥的终端、渠道作用越来越明显。 但是,网吧连锁化进程中也出现了许多问题,如一些连锁网吧企业经营不规范、放松管理甚至倒卖许可证;网吧连锁经营“六个统一”要求没有得到有效贯彻落实;一些连锁企业未在实践中落实连锁加盟协议承诺。再例如部分地方管理部门存在地方保护,对连锁网吧“落地”采取消极对待,影响了网吧连锁的深化;网吧连锁配套政策还不够清晰完备,网吧连锁经营单位在企业注册、税收结算等方面普遍遇到的多处注册、重复纳税等困难,暴露出连锁业态和现行管理政策的冲突。网吧连锁经营企业在连锁开展过程中只承担了责任和义务,而享受不到和发展规模相匹配的优惠政策,损害了企业投入的积极性。更为严重的是,由于和连锁发展相适应的政策与措施迟迟得不到出台,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只能保持审慎的观望态度,制约了网吧连锁经营企业做强做大,也影响到了网吧产业化的进程。总体而言,现阶段全国网吧连锁经营的总体水平仍然较低,突出表现是连锁规模偏小、规范化程度不高。 14部委新《通知》简评 针对网吧连锁化过程中出现的这些问题,2007年2月15日,文化部、公安部、信息产业部等14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工作的通知》(文市发[2007]10号),对网吧连锁经营单位的管理由事前的行政许可调整为事后的行政确认,按照“成熟一个,规范一个,确认一个”的原则管理,该规定,调整并充分吸收了以往管理的经验和教训,实际上是调整修订了文化部2003年制定的网吧连锁经营的管理规定。在《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尚未修订和确认网吧连锁发展政策之前,将连锁网吧由事前审批制的管理改为事后确认制的管理,这更加符合网吧连锁经营发展的实际和其自身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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