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质上讲,网吧的连锁经营是连锁总公司与加盟店之间的合同契约关系,或是与直营店之间的隶属关系,属于企业内部之间的运行方式。也就是企业的内部行为,本来与政府的职能不相关联。可是我们为什么总是热衷于企业的内部事务、热衷于微观的经济活动,而放弃了真正应该履行的职责。一方面是计划思维强大的惯性,虽然把市场经济挂在口头上,但并未能装在心上,更未能自觉地落实在行动中。另一方面,我们的文化市场管理者只强调了文化市场的特殊理由,而未能懂得文化市场的主体首先是市场,然后才是文化,未能懂得市场在运行中的经济规律。如果用经济的手段发展文化,可能要出现许多悖论,反过来,如果用发展文化的方法来管理经济照样也会闹出更多的荒唐。我们几年来为什么强制推行的网吧连锁而没有出现相应的效果呢,我想最低是犯了如萨谬尔森所说的“后此谬误”。就是说我们在经济学中想象的“因”不一定出现想象的“果”,明显的是网吧的市场性问题与是否连锁无关。说到底,文化市场,既有文化色彩,更主要是在销售文化产品、销售文化服务,在市场化选择中与其它类商品没有高低贵贱之分,所以本不该把它特殊化。如果一味把文化市场的经济活动上升到某种高度来进行各种方式的强制“服务”,不但是对市场的扭曲,同样还是对文化的羞辱。网吧连锁的强制之痛,已经为我们提供了足够的教训,我们还要在“理性的自负”中走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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