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钟楼检察院统计,近年来,网吧内刑事案件频发,小至盗窃,大至伤害、斗殴。许多人沉迷于网络,一进网吧就是通宵达旦,累了就在自己的“阵地”前稍事休息,困了就在坐椅上顺势倒下,全然不顾自己的财物暴露在外。
今年21岁的范某,来自贵州省威宁县,想来常打工的他一直没找到合适的工作。和许多年轻人一样,范某虽然文化程度不高,但在周围同龄人的影响下也喜欢上了上网。今年4月初的一天凌晨,在网上“战斗”了一夜的范某,忽然看见一个玩累了的男子睡在电脑桌旁的椅子上,依稀可见其上衣口袋里有个手机状的物品。于是,他轻轻地走上前去,将手探入那人的口袋,一只黑色的摩托罗拉V3手机到手了。之后,带着一丝紧张和兴奋的范某来到了偏僻街道的一通讯商店,将手机卖了200元。第一次的“成功”使范某十分喜悦。之后,范某先后流转于本市的各个网吧,既能满足自己的网游瘾,又能发挥一下“三只手”的功效,搞一些“创收”。警方查明,2008年4月间,他在网吧内共盗窃作案6起,窃得手机6只,可谓次次不落空。
5月20日,范某因涉嫌盗窃罪被钟楼检察院依法批捕。检察官提醒广大网民,在沉浸于网游的刺激时,千万要保管好随身财物,莫让“三只手”得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