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是由于政府制定出来的政策不符合现行发展中的网吧,而管理部门执法缺位更导致了网吧管理上的失衡。 管理“严肃”又“多头” 在最近的4年间,全国、地方的网吧专项整顿接连不断,特别是今年从7月1起开始的为期3个月的执法季活动,名义上是整顿整个文化市场,而实际执行起来各地针对的几乎都是网吧,由于正在实施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存在着许多令人质疑的、值得商榷和推敲的规定,加上各地政府都出台了所谓的细化条例的规定,增强了政策管理层面上严肃性,各网吧管理部门加大了网吧的治理整顿力度,但因为受制于我国的法制环境以及我国的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执法素质,在各管理部门执法人员执法的过程中,出现了大量的侵权事件,侵犯了广大网吧业主合法权益。 北京蓝极速以后,国家就加大了对网吧的管理力度,一部《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成了网吧业主的紧筘咒,这个“紧筘咒”中的部分条款让经营者无所适从,条例处罚的松动和随意性让管理者可以随心所欲的对网吧进行执法,这让广大的网吧经营者饱受其苦。 网吧发展到今天经受的磨难实在太多,不能不让我们再次去分析管理政策的可行性。首先我们从政策的制定上看就有偏失,无论什么法律法规能否发挥预想的作用,要看制定的法律法规是否得到了普遍的实行,而得到普遍实行的法律法规本身就是良好的。而正在实施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有许多不合理的地方,例如关于营业时间的限制、关于对未成年人上网权利的剥夺、关于禁止运营非网络游戏的规定、网吧选址问题、违规网站的封堵责任问题等等。 按照常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出来是为网吧服务的,不是为了管理网吧,压制网吧而存在的;法律要的是稳定而不是朝令夕改;法律贵在执行;网吧要的是良法而非违背市场经济的恶法……而事实上,各地政府的一些制定政策的部门,不知道什么原因,动不动就修改网吧方面的规定,并且是一次比一次严厉,管理部门一拍脑袋昨天实行好好的政策,今天就变样了。管理部门就是借着这些,在网吧进行强有力的执法。目前的网吧市场已经十分萧条,广大的业主已经苦不堪言,然而,一些只看表面不知道内情的人还在纷纷要求加入该市场,认为该行业存在暴利,因为他们看到是许多网吧搞起了豪华装修,更换和增加了大量的电脑,这些表面现象他们不知道是因为市场的残酷竞争引起的,由于政策再三的管制网吧行业,限制未成年是应该的不说,就连凭有效身份证件上网这项规定就大大的减少了网吧的客源,毕竟中国人没有时时带身份证的习惯,为了争取客源,网吧之间不得不打起价格战,豪华装修提高知名度和上网环境,更新电脑配制吸引顾客,所有这些,不说行外人会不理解,就连网吧的管理部门甚至主管网吧的政府官员都认为是网吧赚足了钱才那样做,他们那里知道,网吧不那样做,就没有竞争力,就会被淘汰。 正是由于政府制定出来的政策不适合现行发展中的网吧行业和管理部门执法的缺位,造成各级执法部门对网吧无休止的整顿、治理、检查、罚款、停业、断网、扣机器等等。只要是头戴大盖帽身穿制服的执法人员就可以名正言顺地到网吧“执法”,甚至臂戴红袖章的街道大妈也可以趾高气扬地进入网吧东瞅西瞧,“执法”一番。对网吧来说,日常经营活动是网吧赖以生存的基础,难怪有个地方的业主就对执法人员说过:“你天天罚款,不让我挣钱,我拿什么让你罚?”,一语道破天机。接纳一个未成年罚款15000元,在网吧发现一个烟头,罚款15000元,一个成年人没有登记也要罚款5000元。 说到这里,我们不纺对现行的条例做个剖析。让我们看看,即使是个违宪的,并且和许多国家法律法规有抵触的条例,我们的管理者和执法人员是不是又能认真的去执行呢?就网吧而言,并不是所有的执法部门都可以对网吧的日常经营活动实施“依法检查”,要看他有没有行政执法主体。只有法律法规明确授权某行政机关对某社会事务有管理权时,某行政机关才具有了对某社会事务的“行政执法主体”,也就是说,只有法律法规规定某行政机关具有对网吧日常经营管理的监督管理权时,某行政机关才可以到网吧“依法执行公务”,对网吧的经营活动进行“执法检查”,其执法主体才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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