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的背景
据悉,《通知》出台的源于06年岁末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其中明确规定了未成年人在网吧和网络问题上的社会保护。该法规将于2007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我国在围绕网吧问题以来的最高层次立法,并要求有关部门在贯彻该法规时必须要拿出卓有成效的实际行动。
在过去的2006年,网吧接纳未成年人上网、黑网吧以及未成年人沉迷于网络等问题仍然大量存在。山西省方山县委书记更是在开展的网吧整治风暴中将全县所有7个网吧全部关闭。2007年春节前各地人大、政协会上,网吧问题也是代表、委员们提案的重点, “关闭所有营业性网吧”、“网吧单独立法”、“严格禁止网吧通宵营业”等言论不断见诸报端,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网吧的管理上的确存在一些问题,在引起了社会、家长和学校关注的同时,需要有关部门加强对网吧的管理工作。
量化了网吧违规的处罚
自2002年《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以来,网吧违规经营主要集中在接纳未成年人上网和通宵营业两个方面。但此规定不够具体明确,以至于多次接纳未成年人上网以及接纳数量众多的未成年人上网都无法得到应有的重罚。新《通知》将这种违规行为的处罚明确具体化,规定“对2004年10月18日以来第2次接纳未成年人的网吧,依法责令停业整顿不少于15天并处罚款;第3次接纳未成年人的网吧,依法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对一次接纳3名以上(含3名)未成年人的网吧,依法责令停业整顿不少于15天并处罚款;对一次接纳8名以上(含8名)未成年人或在规定营业时间以外接纳未成年人的网吧,依法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同时,《通知》也强化对了网吧超时经营的管理,“对在规定营业时间以外锁闭门窗经营的网吧,依法责令停业整顿不少于15天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而对于 “零时断网”并非全国统一必须采取的措施,《通知》规定通信部门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有关部门认定未执行限时营业规定的网吧,要求相关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在每日0时至8时暂停其互联网接入服务。这里的“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一定程度上也看到了主管部门在限时营业方面的松动,这正所谓“重其所重,轻其所轻”。
“牌照门”关闭带来的利弊
自2005年来,各地网吧市场纷纷发放网吧牌照,让“炒网团”开始有所收敛。这是网吧牌照体制下牌照成为稀缺资源之后,网吧市场出现的一个现象。可是《通知》在网吧牌照问题上再次关闭大门,“2007年全国网吧总量不再增加,各地均不得审批新的网吧”。对此笔者认为,完全不审批新网吧是一种治标不治本的行为。社会对网吧有需求,不同地区情况不一样,在全国范围内一律不审批新网吧是一种武断的做法。有不少地方在网吧的管理过程中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也能够保证网吧的长治久安,已有的网吧远远不能满足市场的需求,此时又遭遇审批禁令,不利于各地网吧产业发展。此措施的出台,在一定程度上可能会导致“炒网团”的抬头。
重拳指向“黑网吧”
“黑网吧”不仅仅对合法网吧的经营造成了极大冲击,同时脱离了行政监管,更容易产生社会问题及安全事故。打击“黑网吧”是网吧治理整顿工作的一个重心。《通知》中要求坚决取缔“黑网吧”,根治“黑网吧”的生存条件和环境。
长期以来,在“黑网吧”的问题上一直有一个论调,正是政府的限制网吧数量将不少网吧逼上了黑网吧之路。如今,网吧产业仍然被不少人看好,网吧“牌照门”再次关闭又将不少网吧逼成“黑网吧”。因此 “黑网吧”的根治涉及政策环境问题,对待“黑网吧”的办法不应该仅仅是堵,还需要更多的疏导,利用网吧政策合理调控网吧数量,从而将黑网吧赶出市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