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罪推定思维下的“开网吧预交30万”
2012-02-16 20:31:16 来源:中国网络电视台 (王传涛) 评论:0
近日,郑州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发布文件,要求新设网吧除要办理规定的手续外,还要额外缴纳诚信守法及产业发展基金30万元。该小组一负责人称,收费依据并非法律条款,而是落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工作。此规定引发了网吧业者不满,不少业者选择在网上发帖维权。(《南方日报》2月15日)
网吧新开或是迁址,都要预交30万元。放在以自由为基本理念的市场经济之中,这绝对可以称得上一件奇闻。2011年11月起实施的《个体工商户条例》中明确规定,“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害。”然而,郑州市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却无视个体工商户的正当经营权,明目彰胆地提高准入门槛,并且还对外宣称“虽无法可依却是落实市政府的工作”,确实让人难以理解。
30万不是一个小数字。笔者粗算,一家拥有100台电脑的微机,每天大约可以赢利一两千元。如果要赚够30万,则至少需要一年左右时间。显然,网吧的经营成本已经被公权力的一个随意之举提高了不少。虽然对一些规模较大的网吧而言,这30万也不是不能承受,但权力的随意性远远比这30万元收费更可怕,因为谁也无法预知,在未来的某个时刻,这个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会不会收更多的钱、罚更多的款。于法无依的费用,都要随意征收,所有的网吧经营者都会人人自危。
收30万元自然无法可依,那么,收30万元的初衷是什么呢?郑州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日常工作的孙建理解释称,30万元的收费是为了治理“黑网吧”,通过抬高网吧入行门槛,提高违法成本,杜绝网吧间倒卖证照的行为。这样的似乎逻辑貌似合情合理,黑网吧店主自然会对30万元的预交费望而却步,可是,打击治理黑网吧,为什么要让全市的网吧一起缴费呢?
一个常识必须要重申,网吧的存在,对于社会来讲没有原罪。
他们是市场经济中合法存在的经营个体,他们的经营权神圣不可侵犯。即便社会中许多人、许多机构,对于网吧尤其是黑网吧描述成了十恶不赦的社会毒瘤,也确确实实毁了许多健康成长的儿童,但网吧对于社会信息传播与交流的作用不可抹杀。更何况,即便是黑网吧,顶多算是个“无照经营”,与所谓的扫黄打黑也没有直接联系,没有证据,也不应成为扫黄打黑的对象。显然,打黄打黑已经对全市的网吧尤其是黑网吧进行了“有罪推定”,而30万元,也可以视作扫黄打黑的预交罚款。
一个人生病,全家人都必须跟着吃饭。黑网吧出了问题,全部网吧都要跟着吃药治病,而且,网吧吃的药只能从政府部门那里买,除此之外,别无分号,至于价格,更是高得离谱30万元一剂药方。在我们身边,这样的现象已经屡见不鲜。“预交罚款”并非第一次出现在公众视野之中;而某县城为了为高考服务,更是在高考之前一个月就关停了全部网吧。虽然算是“奇迹”,却都是真实案例。
扫黄打黑,本是一件益事。然而,在有罪推定的逻辑之下,扫黄打黑的对象突然多出来许多,那些清清白白的网吧,是30万预交费用的无辜者,却成了郑州市扫黄打黑的“假想敌”。
对于此种局面,我们一方面希望有关部门在执法过程中一定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另一方面,希望不要对社会工商个体进行有罪推定,如其不然,公共利益受侵之事就会不绝于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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